附件:
院徽和院歌征集启事
医院文化建设是医院一种根本的、最有价值的、崇高的责任和任务,它使员工具有使命感,使服务对象明白可以期望医院做什么,使社会认同感进一步强化、进而确立医院的社会形象。“院徽”是集中表现医院的服务理念、办院特色和发展追求的重要载体;“院歌”对于凝聚广大员工的精神和力量,激励员工坚定信念,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 为进一步弘扬瑞华医院文化,彰显时代精神与医院服务理念,特面向苏州瑞兴医院集团全体员工征集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“院徽”和“院歌”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征集要求
(一)院徽
1.医院特征鲜明,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标志;
2.能体现瑞华医院特色,并结合参考苏州瑞兴医院集团现用徽标(见附件1、附件2),彰显时代精神与本院教育理念及发展目标,展示本院服务理念;
3.院徽图案应包含“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”中英文字样(见附件3);
4.主题鲜明、简洁持重,便于识别和记忆;
5.具备较强的延展性,易于延伸到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急救等医院具体业务范围,适宜作为医院对外宣传、开展医院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,易于进行纪念品、宣传品、文化用品、会务用品、交流用品、标识标牌等视觉系统的深化设计与制作;
6.可以使用电脑制作或手绘,彩稿优先,统一A4规格;
7.设计稿必须有图案作品和创意阐述两部分,须附文字说明,简述图案寓意。
(二)院歌:可以只提交歌词,有条件者欢迎同时提交词曲。
1.反映行业特点,富有时代感、节奏感,适宜百年传唱;
2.体现瑞华医院发展的历史、文化底蕴和继往开来、开拓创新、追求卓越的品质;
3.体现医院团队救死扶伤、努力奉献的精神面貌;
4.简洁明快、寓意明晰、富有感染力,能起到鼓舞斗志、凝聚人心的作用;
5.易于独唱、合唱,以活泼欢畅、高亢激昂、充满活力、热情、豪迈、真诚、中速为主;
6.易于不同背景的人接受、记忆和歌唱。
二、版权约定
1.应征作品设计必须为作者原创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不得模仿雷同,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,取消其资格,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个人自行负责。
2.最后被本院采用的应征作品,版权归本院所有。
3.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。
三、评审和奖励办法
医院组织专门的评审组,统一制定评审条件及标准,在不体现供稿人的情况下,进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评审,初选出入围作品后,交由院外资深专家参与的专门会议研究确定最终采用作品。评选结果将电话告知作者,并发文公示。
1.所有参与者均给予纪念品鼓励;
2.院徽、院歌各设入围奖3名,分别给予奖金200元。
四、征集方式
1.征集对象:苏州瑞兴医院集团全体员工。
2.征集时间:公布征集启事即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止。
3.提交方式:以白色A4纸质提交(有电子档的须同时提交作品电子档)至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 办公室,(内线)8105。
附件1:“苏州瑞兴医院集团现用徽标”
附件2:原“瑞兴医院”注册院徽
附件3:“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”中英文字样
附件1:
苏州瑞兴医院集团现用徽标
附件2:原“瑞兴医院”注册院徽